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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貨物托運程序和托運注意事項
- 發(fā)布時間:2017-09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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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貨人在航空托運貨物時,應向車站提出貨物運單和運單副本,以此作為貨物航空托運的書面申請。車站接到運單后,應進行認真審核,對整車貨物應檢查是否有批準的月度,旬度貨物運輸計劃和日要車計劃,檢查貨物運單各項內容是否正確,如確認可以承運,車站即在運單上簽證時寫明貨物應進入車站的日期和裝車日期,即表示接受航空托運。
航空托運注意事項:
1.確定箱子的尺寸以及每個箱子的裝載限重。請索要書面說明,以便合理選擇所需箱子類型及數(shù)量。
2.制定您計劃航空托運物品的時間表,明確何時讓運輸公司上門收貨,以及預計多長時間送達指定目的地。
3.警惕有些公司隨意降價,接受其報價前,請確認沒有隱藏額外的目的地費用。
4.確認代理已經為您提供了完整的文件資料,以便您的行李物品得以順利航空托運。
5.每項費用都應列舉并說明,避免提貨時產生不必要的誤解。
6.保險通常需要額外的費用,您可在航空托運之時決定是否投保以及投保的類別,保險條款應提前了解清楚。投保的物品如在運輸途中發(fā)生意外,將可得到保險公司相應的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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